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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建办〔2008〕80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中央在湘及省直勘察设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我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建质〔2006〕第30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度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范围限定为2006年至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设计,经竣工验收,并在建成后经过一个冬夏全面使用,由申报单位独立或为主完成,审批手续完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强制性标准及规范,无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
(一)优秀工程勘察
1、结构主体工程完成一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证明的日期为准)的工程地质勘察项目,或地基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后经一年以上时间检验的岩土工程项目;
2、规划、建设方验收后的工程测量项目(含城市规划测量项目);
3、开采性抽水试验(抽水能力大于设计水量50%),或开采未达到设计水平但有一年以上长期观测资料,或经相关机构认可的水资源评价与钻井工程等水文地质勘察项目;
4、地质条件复杂的大型水利、铁道、公路等工程勘察,可按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原则上不再另行申报。
(二)优秀工程设计
1、建成并经过交(竣)工验收,经过一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验收证明的日期为准)生产运营(使用);季节性生产的项目,经过一个完整生产考核期的生产运营,已形成生产能力的或独立功能的整体工程设计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2、大型工程设计项目如矿井、水利工程、铁道、公路等,可按批准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它项目原则上不再另行申报。
(三)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经部委或全国性行业协会、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四)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用于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国产软件;
2、引进后二次开发,适用于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软件或数据库。
我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省外(境外)承接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项目可以申报。
二、评奖等级、评选标准、评选办法
评奖等级、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按《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审管理办法》(湘建设〔2005〕231号)执行。
三、申报办法与程序
勘察设计单位自评,择其优秀项目,按规定整理好材料,单位盖章,按下列要求上报:
(一)工业、交通、能源、水利项目按工程类别分别报省级行业主管厅、局、行业管理办公室、总公司(下同)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统一报送湖南省勘察设计协会。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等项目,中央在湘和省直勘察设计单位,直接报湖南省勘察设计协会;市、州所属勘察设计单位,由所在市、州建设局(建委)初审,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统一报湖南省勘察设计协会。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行业主管厅、局、行业管理办公室、总公司和市、州勘察设计协会推荐参加评选的项目,应予排序并分类填写评选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
(二)申报材料
1、优秀勘察设计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图纸、图片(照片、光盘),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表一式三份;
(2)图纸为A3图幅(如工程复杂可适当放大图幅)。要求能全面反映工程设计状况,图面清晰、尺寸标注简洁。图纸数量以完整反映项目各专业内容为准,不接受施工图及施工图复印件。
(3)照片尺寸以7寸彩色扩印片为宜,每个项目不宜超过五张,每张照片应附简要说明。
2、凡申报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材料应于2008年9月20日以前报湖南省勘察设计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优与奖励
申报优秀工程勘察和优秀工程设计单项授奖人数:大型项目不超过15人,中型项目不超过12人,小型项目不超过8人。申报优秀工程标准设计和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8人。人员名单一经申报,不得更改。数量超过上述规定由评委会按申报顺序截取。
被评为省级优秀的项目及其主要勘察设计人员,由湖南省建设厅统一发文公布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以作为职称考核晋升的依据。
对获省二等奖以上的项目,可推荐参加全国优秀勘察设计项目评选。
七、其他
(一)委托湖南省勘察设计协会组织开展2008年度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有关未尽事宜由湖南省勘察设计协会另行通知。
(二)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申报表、评选项目汇总表格式请登录湖南省勘察设计协会网站(www.hnkcsj.com)自行下载。
联系人:设计处:黄 俊 2213259
胡军锋 2212442
协 会:谭述迪 4424216
兰平平 4444353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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