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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东山副厅长在全省建设法制工作座谈会暨建设法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http://www.hunanjs.gov.cn 2008年7月17日 湖南建设网
 

大力推进建设法制工作   促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0872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2008年建设法制工作座谈会暨建设法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这次会议是经厅党组研究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法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研究部署今后的工作,明确工作方向和具体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意识,确保全省建设法制工作稳步、全面推进,为实现我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下面,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全省建设法制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建设法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古人云:思所以危则安,思所以乱则治,思所以亡则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做好建设法制工作,首先要客观分析形势,提高思想认识。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省建设法制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紧紧围绕城乡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大局,始终坚持科学民主立法,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各级建设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建设系统依法行政的现状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各级领导对我们的工作要求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社会热点、难点、重点的关联性不够紧密,有的是没能及时出台,有的是出台了得不到很好地执行;一些地方建设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仍然存在,少数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制度不够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等等。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全省各级建设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建设法制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做好建设法制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建设主管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负有重要责任和伟大使命。只有切实加强建设法制工作,严格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解决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才能促进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近年来,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维护农民工权益、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建设领域中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些矛盾依然比较突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仍有发生,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和现象依然存在。通过进一步加强建设法制工作,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调处各种利益关系和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才能减少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矛盾冲突,建立和谐的行政管理关系,营造和谐的建设发展环境。

(二)做好建设法制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应有之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国务院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对建设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经过多年的努力,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管理效能、增强管理透明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全省建设法制机构作为各级建设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专职机构和“排头兵”,必须以做好建设法制工作为已任,以推进本单位依法行政为目标,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权力观念,依法实施管理,正确运用权力,有力推动依法行政的伟大进程。

(三)做好建设法制工作,是推进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全省建设事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批准设立,为推进我省新型城市化、加快“3+5”城市群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的“两新战略”,对全省建设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切实做好建设法制工作,才能为全省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保驾护航,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动力;只有时刻绷紧“法律弦”,把好“法制关”,把建设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才能保障建设事业发展的质量和速度,保障建设事业的群众惠及面不断扩大。

(四)做好建设法制工作,是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建设系统管理行业多,涉及面广,如城乡规划、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村镇建设、住房建设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城市房屋拆迁、农民工权益保护等,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必须要加强建设立法,把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方面作为立法重点,将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制度以法律文件的形式加以固定;要加强建设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的发生;要加强建设普法,使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有效推进建设法制工作全面开展

常为则成,常行则至。做好建设法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各级建设部门要按照同级党委、政府和省厅的部署要求,注重突出重点和全面推进相结合,强化措施和明确责任相结合,扎实做好建设法制各项工作。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提高立法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质量。一是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要立足全省城乡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优先制定建设市场管理、农民工权益保护、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有关规定,重点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建筑节能、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今年,省厅的立法重点是《湖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湖南省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和《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的调研论证工作。当前,《湖南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已初步形成,正处于调研论证、修改完善阶段,各市州建设部门要积极配合调研工作,认真组织讨论研究,提供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长沙、湘西自治州要充分利用自身的立法权优势,结合本地区实际,争取出台一些对于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先导性、示范性、开拓性的法规制度。二是要规范程序,健全制度。要建立健全立法过程中的调查研究制度、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广泛听取基层机关、管理相对人、专家及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把立法过程变成政府机关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宣传法制、推进法治的过程;要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内部审核、审议制度,出台规范性文件要经过法制机构审核、领导集体审议程序;要落实规范性文件发布及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出台后要及时向社会发布,并按要求向同级政府报送备案,严格按照审查意见进行完善、修改,真正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二)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行业管理面广,行政执法量大,严格执法行为是做好建设法制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主体要合法。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不得超载职权乱作为,也不得玩忽职守不作为;任何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没有建设行政部门的合法委托,都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制度,真正做到“持证上岗”。凡未依法取得省政府统一制定的《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二是内容要合法。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重事实、重证据,注重客观、全面收集证据,确保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要科学运用自由裁量权,做到自由有度,裁量有据,实现合法性和合理性的有机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理要以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为基本依据,与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方式、程度相适应,做到处理合法有据、合理适当。同时,出具的各类法律文书内容要准确、全面、格式要规范。三是程序要合法。执法过程中要注重听取相对人的意见,充分保障相对人的陈述权、申辩权、知情权、听证权,实现执法过程的公正、透明;要讲程序、讲时效,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步骤、顺序、方式,自觉遵守法定的时效要求,实现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有效统一。在现实情况中,有些执法人员明显缺乏程序意识,认为程序可有可无,可多可少,往往片面强调管理效率,只图工作方便省事,随意突破程序规定,侵犯当事人程序权利,该走的程序不走,该告知的内容不告知。这些执法行为一旦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毫无疑义地会因程序违法而被撤销,也极易给我们的工作造成被动和损失。因此,对程序问题,大家务必高度重视。我省前不久通过并将于今年101日实施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开我国行政程序立法之先河,建立了管辖、协助、回避、听证、教示、说明理由、证据、时效、阅览卷宗等一系列程序规定,这也对建设系统的法制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此次会议,我们还特别邀请了省政府法制办的同志给我们就贯彻执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进行专题讲座,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三)继续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546号)的要求和部署,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建设系统今后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任务。我省建设系统在这方面起步比较早,行动比较快,目前大多数地方都按要求完成了梳理执法依据工作,并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布,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工作抓的不紧,研究不够,进展不快,有些部门还存在领导不够重视、措施不够有力、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各级建设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一抓到底,按要求做好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三个阶段的工作。当前要着重做好分解执法职权工作,各级建设部门要根据公示的执法依据以及本部门三定方案,把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内设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切实做到以事定岗、以岗定责、以岗定员。同时,要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把执法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落到各项日常工作当中,有效促进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的提升。

(四)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近年来,全省建设系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呈不断增加之势,这一方面说明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通过复议、应诉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法定职责、不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实施行政许可、违反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处罚等,特别是城镇房屋拆迁、商品房预售登记、产权转移登记、房屋性质认定、规划许可等方面的复议、诉讼案件比较多。各级建设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复议、应诉工作,作为复议机关时,要认真履行复议审查职责,依法、及时作出复议裁决,充分发挥复议制度的监督功能和纠偏作用;作为复议被申请人时,要按时提交书面答辩,并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有关资料,自觉执行复议机关的裁决;作为行政诉讼被告时,要切实转变“怕当被告”和“机关老大”的传统观念,主动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自觉执行生效判决、裁定,通过诉讼来检验我们的工作是否真正经得住审查、经得起推敲。

(五)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工作。建设系统因管理行业多、涉及面广,特别是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各类矛盾和问题比较突出,举报和投诉也比较多,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在全省建设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去年省厅信访总量呈现出三个下降一个好转,即:信访总量下降、集体上访下降、初信初访下降、信访秩序好转的良好态势。但当前仍然存在一些信访热点问题,如城镇房屋拆迁、出租车营运、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引起的信访事项居高不下,而且往往涉及人员多、历史原因复杂、处理难度大,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在规范接访工作程序、完善信访处理机制、加大疏导工作力度等方面多下功夫,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以规范办理程序为重点,提高办理效率,依法依规答复,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正常的信访秩序。会议上发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通知》(湘建办〔200865号)是我厅前不久专门就信访工作印发的一个文件。《通知》着重规范了厅本级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程序规定,各级建设部门也可以用来指导本部门的信访办理工作。

(六)坚持搞好普法宣传工作。“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要确保法律的全面、正确实施,做好法律的普及宣传工作非常重要。首先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建设行业要学法、懂法。为普及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建设主管部门及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水平,我厅组织省建设法制协会,倾注大量时间和精力编辑了《建设法规政策文件汇编》套书。该书共收集了目前仍有效力的建设方面的法规文件645件,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权威性,既可作为全省建设部门执法人员的工具手册也可作为建设行业的法律普及读本。其次是要注重向全社会普及建设领域法律知识,为全面推进建设法制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以“五五”普法活动为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使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农村”,推动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切实加强建设法制队伍建设

一是要领导重视。领导重视是做好建设法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格局,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要高度重视法制工作,为法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支持和创造条件,保证做到“四个有”,即建设法制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证。各单位领导干部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把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要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近年来,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法制工作的重视度日益增加,绝大多数都专设了法制机构,配备了专业人员,这是很好的工作基础。但是,从总体上讲,全省建设系统的法制机构仍不太健全,法制力量仍不够充足,人员配备仍不够优化,全省各级建设法制机构在加强工作联络、形成系统合力方面也做得不够。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使法制机构的设置和职能的设定同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相适应,同本单位的法制工作任务相适应。要加大法制建设投入,为法制机构配齐设施设备,配优人员力量,为其顺利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要注意选派思想过硬、专业过硬的得力干部从事法制工作,加强对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多为他们提供学习的机会。法制工作人员要注重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学习和研究,积极探索建设法制工作内在规律,为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当好参谋,履行好职责。

三是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直接决定着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效率。全省建设系统广大行政执法人员作为建设法律法规的实施者、执行者,其执法行为是否公正、规范,是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直接反映我省建设系统的法制水平。各级法制工作机构作为本系统、本单位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一定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及下级部门法制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他们提高业务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帮助他们解决执法难题,协调执法冲突,多为他们创造工作条件,赢得工作主动。广大行政执法人员要努力学法懂法,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能力,提高法治意识和观念;要严格执法护法,保障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罚各类违法法规行为,切实维护建设行业的良好管理秩序。

四是要建设和利用好建设法制协会这个平台。湖南省建设法制协会既是全省建设行业依法行政工作的一个基础性平台,也是建设行业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加强法制学习、沟通交流和依法维权的重要平台。协会自去年成立以来,围绕搭好平台、搞好服务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协会在促进会员交流、提高法制水平方面的作用。今后,协会要进一步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着重围绕建设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为行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支持;要创新方式,通过组织法制咨询服务、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协会的凝聚力;要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会员单位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帮助会员单位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协会的吸引力、向心力,做强做优协会平台;各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要珍惜协会这个平台,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就如何做好协会工作出谋划策,共同建设好协会,发挥好协会作用,实现行业、协会和会员的共赢发展。

同志们,加强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我们一定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依法治国方略提出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建设事业发展改革实际,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全省建设事业再上台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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