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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建人教〔2008〕131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有关单位:
现将《2008年省建设厅建设人才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做好2008年建设人才工作。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八年四月二日
2008年省建设厅建设人才工作要点
2008年建设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富民强省目标,按照省建设厅全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以农民工建设为重点的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加强人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努力加强人才工作队伍自身建设,为促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一、突出能力建设,提升人才综合素质
1、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十一五”期间干部调训计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选派干部参加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国防科技大学的学习。会同省委组织部办好湖南省城市规划与可持续发展专题研究班,组织各市州分管城市建设的市长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
2、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继续推行初中级职称以考代评和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机制,扩大考试规模,完善考务管理。对专业技术人才开展新技术、新成果、新规范及建筑节能等知识培训,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3、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指导各市州和建筑业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改进高技能人才评价方式,会同劳动部门开展行业技师考核评审工作。加强行业技工学校和职业院校的办学督导,引导校企联合办学。做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指导湖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省建筑高级技工学校等学校和企业开展建设行业建筑施工、建筑装饰等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的培养。
4、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力度。开展建筑劳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逐步建立一支具有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和较强市场开拓能力的建筑劳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二、加强指导监督,规范选人用人机制
5、规范职称考试评审工作。加强对职称考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细化目标责任,量化考核内容,建立考核指标体系,确保考试工作健康有序。加强对高级职称评审的指导与监督,改进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程序,规范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完善评价标准,明确评价程序,构建专业化、规范化的科学评价体系。
6、监督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会同建管、质监等部门和单位,对全省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学校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要求创建农民工学校的建筑业企业和项目经理,按规定程序认定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对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建筑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作业人员进行持证上岗专项督查,消除无证上岗、人证不符现象。通过督导检查,探索《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成建制劳务用工的培训途径和方法,建立规范有序的建筑劳务市场。
7、促进农民工学校的规范化建设。制定农民工学校管理办法,规范农民工学校创建的备案流程和内容,建立农民工学校考核评估体系。开展创建示范性农民工学校和评选“十佳”农民工学校活动,打造一批农民工学校品牌。
8、规范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程序。加强与劳动部门的协调,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农民工学校为培训主阵地,以施工现场为依托的职业技能岗位资格鉴定工作机制,制定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管理业务流程,确保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职责明确、要求具体、运转有序。
三、促进培养交流,优化人才服务体系
9、搭建人才交流平台。举办2008年度建设行业人才交流会暨建设行业网上人才交流会,探索建立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协调机制,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服务体系。
10、加强人才培养指导。建立建设行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做好优秀专家、优秀经营管理人才、技术能手的评选表彰。建立建筑业农民工培训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制定建筑业农民工培训的标准和规范,指导编写建筑业农民工培训的指导性计划、大纲和教材,对农民工培训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11、建立农民工培训师资队伍。 以全省特、一、二级建筑业企业技术负责人为主要培训对象,举办农民工学校师资培训班,学习农民工学校教学设计与教学组织、职业技能考评与鉴定等,逐步建立一支有实践经验,会操作、懂业务、能教学的专业师资队伍。
12、提高人才工作干部素质。举办人教科长、人力资源部长培训班,组织到杭州等地考察学习和现场经验交流会,通过多种形式学习与实践,提高人才工作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