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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建设〔2008〕122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中央在湘及省直各工程设计企业,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7〕24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规范我省大型公共建筑及政府办公建筑初步设计节能专篇编制和审查工作,特制定《湖南省大型公共建筑及政府办公建筑初步设计节能审查要点》(以下简称《审查要点》),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审查要点》适用于5000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或国有投资办公建筑以及2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包括各类写字楼、商场、酒店、医院、车站、机场航站楼、体育文化场馆等)。对于以上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根据《审查要点》编制节能设计专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以上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加强节能审查,邀请节能方面专家参加审查会。对于节能专篇编制不符合《审查要点》要求或节能设计方案不符合有关规范、规程、政策要求的,应要求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完善,审查合格后方可下达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应对节能专篇中对施工图编制起控制性作用的内容进行明确。
二、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初步设计审查所认可的节能设计方案,若确需变更应向初步设计审批部门申请调整初步设计。凡施工图节能设计内容与初步设计批复不相符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为其出具审查合格报告。
三、《审查要点》所列审查内容是保证大型公共建筑及政府办公建筑节能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并不是节能设计的全部内容,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的规定。
四、其他办公建筑及公共建筑的节能审查可参照执行。
五、各单位在贯彻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湖南省大型公共建筑及政府办公建筑
初步设计节能审查要点
一、审查依据
(一)《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
(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四)《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2002);
(五)《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
(六)《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七)国家、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审查要点
(一) 建筑节能设计
1、建筑热工设计规定指标
(1)屋面传热系数(≤0.70);
(2)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平均传热系数(≤1.0);
(3)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传热系数(≤1.0);
(4)外墙(包括透明幕墙),其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限值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表4.2.2-4要求;
(5)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0.70。当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小于0.40时,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少于0.4。建筑物各朝向的窗、墙面积应列表详细计算;
(6)屋顶透明部分的传热系数(≤0.30)、遮阳系数SC(≤0.40)
和面积百分比(≤0.20);
(7)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墙)热阻(≥1.2);
(8)地面热阻(≥1.2)。
注:当建筑热工设计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指标要求时,应对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进行权衡判断,并提供权衡判断过程资料和详细数据。参照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应与设计建筑完全一致。建筑节能计算书中有关内容和参数应与设计说明相一致。
2、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1)屋面形式(坡屋面、平屋面)及保温构造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2)外墙(包括非透明墙)保温类型(外保温、内保温、自保温等)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3)透明幕墙保温、通风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4)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5)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的型材、玻璃、遮阳等的节能技
术措施说明;
(6)外门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7)外墙与屋面的热桥部位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8 )建筑中庭夏季利用通风、排风等降温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注:建筑节能构造做法(尤其是外墙采用磁砖、金属板及石材作为饰面材料的节能构造)应安全可靠,一般应选用经过论证的构造措施,如国标、省标及专业的企业标准。凡自行设计的节能构造做法及措施应经省建设厅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暖通节能设计
1、节能设计指标
(1)主要功能分区空调冷、热负荷空调冷负荷(w/m2空调面积,w/ m2空调区域建筑面积)、空调热负荷(w/m2空调面积,w/ m2空调区域建筑面积)、空调总冷、热负荷,空调总面积,空调区域总建筑面积;
(2)空调系统设计最大能耗(设备配电功率、天然气、油、水等资源的额定耗量);
(3) 通风系统设计最大能耗(防排烟、厨房排油烟能耗除外);
(4) 冷热源设备效率;
(5) 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
(6) 空调水系统输送能效比。
2、暖通系统设计、设备选用及节能技术措施
(1)一般要求
a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性及必要的方案比较;
b室内设计参数:温度、相对湿度、人员密度、新风量取值、用电设备功率等;
c建筑内主要功能分区的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负荷估算及负荷分布的特点。
(2)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选择及系统设备配置:
a冷热源选择及依据,冷热源设备额定输入参数与额定输出参数;
b设备的配置和性能是否满足空调负荷变化的规律和部分负荷运行要求,能否避免机组长时间在低负荷、低效率情况下运行;
c利用蒸汽作热源时,换热器的凝结水是否妥善处理;
d夏季有热水需求时,采用带热回收功能的冷水机组的合理性;
e燃气设备排烟冷凝热回收的合理性;
f可再生能源、余热利用、蓄能及其它能源综合利用措施。
(3)空调风系统设备型式的选择和配置:
a空调区域的合理划分;
b空调系统空调末端设备型式的选择及设备参数;
c室内气流组织方案及节能特点;
d空调区域负荷变化及部分负荷运行方案;
e新风及排风能量回收措施及合理性;
f空调房间不同时使用时间较多、空调冷负荷特性相差较大的房间共用一套新风系统的合理性;
g公共交通区域如走廊利用新风承担室内空调负荷的合理性;
h新风量要求变化较大如商场、影剧院、会展等建筑的新风调节手段,过渡季室外空气的利用情况。
(4)空气调节冷、热水系统型式的选择和设备配置:
a空调冷、热水系统型式,冷、热水供/回水设计温度;
b空调水系统划分方案及所采用的节能措施;
c空调水系统循环泵选择的主要依据(管网最不利长度,比摩阻选择范围),水泵流量、扬程、额定电功率;
d水系统及部分负荷情况下运行调节的节能措施。
(5)冷却水系统的设备配置和选择:
a冷却水系统(含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源热泵等)的型式和设备布置方案,供回水温度;
b冷却水水质稳定的方案;
c冷却水泵选择的主要依据及节能措施,水泵流量、扬程、额定电功率;
d冷却水系统及部分负荷情况下运行调节的节能措施。
(6)冷、热水管和空调风管绝热层节能设计技术措施。
(7)设备优化整合,智能化控制管理的技术措施。
(三)电气节能设计
1、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
2、照明设备选用及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a照明光源设备选用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b高效率节能灯具和附件选用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c 照度标准值选用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d 照明方式选用的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3、电梯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四)能源系统运行与管理控制
1、各种能源的独立计量功能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2、集中空调与通风系统的自动控制、计量系统的节能技术措施。
3、公共照明的自动控制设计节能技术措施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