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招办〔2008〕字第23号
各市州招标办、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工程建设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市〔2005〕208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人员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06〕395号),经检查,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等1家招标代理机构13人和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招标代理机构增补人员11人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条件, 另“湖南中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已变更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其公司20名专职人员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条件,现在湖南建设网(http://www.hunanjs.gov.cn)上予以公告。
请各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注意查询,并选择具有资格条件的公司作为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各行政监管部门要严格监督,对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不予备案,并应及时查处。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名单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增补名单
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