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人教〔2008〕18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我省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湘职改〔2002〕2号)和省建设厅、省人事厅《关于评审土建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业务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人教〔2002〕107号)精神,现将2008年度我省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1、专业设置:建筑工程(含工程造价专业)、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建筑环境与设备(原供热通风与空调专业)等。
2、报名时间:2008年3月5日—7日。
3、报考程序:市州报考人员,由个人填写《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职改办。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职改办将报考人员报名表于2008年3月20日前报送省建设厅职改办。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由个人填写《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考试报名表》,报主管部门汇总后,再由主管部门将报名表报送省建设厅职改办。参考人员需交同底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4、准考证领取:2008年5月6日-7日,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职改办及省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统一到省建设厅职改办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08年5月17日下午2:30—5:30,统一在长沙考试。
2、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以及专业实务。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等),满分100分,考试采用开卷方式。参考人员可上湖南建筑信息网( www.hunanjz.com)查阅“考试大纲”。具体考务工作由湖南省建设教育协会负责实施。
3、成绩反馈:考试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含考试当年)。2007年考试合格的成绩今年仍然有效。考试成绩将反馈到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职改办和省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三、考试收费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的批复》(湘价函[2007]4号)规定,考试收取报名费15元,考务费90元。
湖南省建设厅
湖南省人事厅
二OO八年一月三日
附件: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
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资格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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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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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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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寸
免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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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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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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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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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意见 |
公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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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职改办或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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