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楼市充满变数的一年,国内房地产市场将处在一个关键的时期,如何更好地发挥房地产经纪的作用,规范有效地促进买卖双方的成交,将对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1月4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及经纪人学会、中原(中国)物业顾问有限公司在京共同举办“2007~2008第三届中原中国房地产市场年度总结发布会”,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及经纪人学会副秘书长赵鑫明就如何实施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监管,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介绍了基本情况。
据介绍,我国目前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监管包括行政监管、行业监管及社会与公众的监督。
其中,行政监管措施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机构备案管理制度、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制度、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制度、交易资金监管制度、经纪行业资信评价制度及日常的监管机制。建设部已要求结合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专项检查,重点是那些业务扩张较快、群众投诉较多的年轻的经纪机构。
在行业监管上,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及经纪人学会作为国内房地产经纪行业领域惟一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在建设部的领导下,逐步探索建立了以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注册为核心,以诚信建设为基础,以规则制订、制度设计为手段的体制,实施了从业人员的准入和继续教育制度。同时,制订了房地产经纪职业规则,使之成为指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从事房地产行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并根据市场对经纪活动的要求不断加以细化。另外,他们还推行房地产经纪合同文本,发布房地产交易风险提示,公示房地产经纪信用单,开展全国性的行业资信评价,通报房地产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了风险防范和赔偿机制。
第三则是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当前,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已经初步形成了以行政监管为导向,行业自律为主要手段,社会监督为重点的监管体系。房地产经纪监管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有效促进和发挥了房地产经纪行业在市场中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