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明电[2007]24号
根据省领导关于“十一五”期间我省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均要建成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指示精神,正确指导和加快各市县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十一五”规划和减排目标任务,我厅对全省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进行了修改,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即将由我厅印发,并将由省政府与市州人民政府签定目标责任状,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现将规划基础资料和建设项目情况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城市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有关规划基础数据(人口、供水量、日均排水量、污水集中处理率)、规划建设项目(名称、规模、前期工作情况)认真核实,并于9月27日前反馈我厅城建处。
联系电话:0731-2212782(传真)
附件(请登录湖南建设网www.hunanjs.gov.cn下载):
1、湖南省“十一五”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2、湖南省“十一五”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投产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3、湖南省“十一五”城市生活垃圾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4、湖南省“十一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投产项目表(征求意见稿)
湖南省建设厅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