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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建规〔2007〕307号
各市州规划局、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文物局(处):
为更好地保护、挖掘和继承我省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省建设厅、省文物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湖南省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历史文化名镇(村)申报条件
1、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2、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3、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4、历史上曾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军事要地,或者在近代和现代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传统产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集中反映地区建筑文化特色、民族特色的。
具体内容见《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办法》(建村[2003]199号)(附件1)。
二、历史文化名镇(村)申报材料
1、县级人民政府的申请报告;
2、湖南省历史文化名镇(村)申报表(附件2);
3、《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附件3);
4、《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基础数据表》(附件3);
5、历史文化名镇(村)介绍材料:内容除概述申报镇(村)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村镇规模、水陆交通以及社会经济和建设等状况外,着重说明其历史传统建筑群及环境的原貌保存度、历史年代、现状规模、空间分布以及价值特色等情况,应附相关的图片资料;
6、保护措施。包括对原貌保存、古建筑的修缮、环境整治等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具体办法;
7、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规划,包括规划文本及规划图;
8、申报光盘。包括以上第2、3、4、5、6项内容的电子文档,其中第5项为POWERPOINT演示文件。
以上申报材料须报经市(州)规划、文物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并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第1至6项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第7、8项材料一份,报省建设厅规划处。
三、申报时间
各市州请于2007年10月30日前将湖南省第二批历史文化名镇(村)申报材料上报省建设厅规划处。
相关附件请登陆湖南建设网www.hunanjs.gov.cn或湖南城乡规划信息港www.hnup.com下载。
联系人:省建设厅 黎文君 0731—2213453
省文物局 刘 劲 0731-2221521
附件:1、 湖南省历史文化名镇(村)申报表.doc
2、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办法.doc
3、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指标评价体系(试行).doc
4、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基础数据表.doc
5、<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价指标体系>、<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基础数据表>填表说明
湖南省建设厅
湖南省文物厅
二○○七年九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