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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建办〔2007〕124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怀化市、益阳市规划局: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检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统计信息工作的意见〉情况和2006年度城乡建设统计数据的通知》(建办综函〔2007〕391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07年村镇建设统计工作,我厅决定开展村镇建设统计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检查的意义和目的
主要是针对目前村镇建设统计实际工作中和现行统计报表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对村镇建设统计管理体制,以及数据收集和填报阶段有无难度,进行全方位的跟踪调查,分析目前影响村镇建设统计数据质量的主要因素,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监控预警,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决策和管理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二、统计检查具体内容
(一)检查统计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统计规章制度
2、统计岗位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人数、专兼职、工作量)
3、统计设备配备情况(计算机为专用或兼用、机型、联网情况)
4、组织本地区年度报表布置、培训情况
5、统计报表近期存档情况(纸质文档、电子文档)
6、存档数据与上报数据库是否一致
(二)抽查核实2006年度重点指标数据,主要包括:
1、人口、面积和建设用地、人均道路面积
2、村庄的用地面积、道路面积、长度
3、污水排放量、污水处理量
4、生活垃圾清运量、处理量和无害化处理量
5、统计指标、设置是否合理
三、统计检查方式和时间
(一)此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省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分批进行抽查,市州和县市也要分别对县市和乡镇组织检查或抽查。省建设厅首批抽查城市:长沙市、株洲市及所属县各一个(县由市确定)。
(二)检查时间:2007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地方参加检查人员:受检查城市(县)建设部门主管统计工作的负责同志和负责统计工作的同志。
请各市州按照要求做好自查工作,被检查地区请准备好相关资料,并协助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联系人:林琳 电话:0731—2212342
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