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办函〔2007〕14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园林局、城管局:
现将建设部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中国风景名胜区二十五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各项工作落实的通知》(建景办函〔2007〕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风景名胜区二十五周年系列宣传活动”是展示和推广我省风景名胜资源的大好机遇,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所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按照通知要求,保质保量,如期全面完成建设部部署的“中国风景名胜区二十五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各项工作,为促进我省风景名胜区事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