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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www.hunanjs.gov.cn 2007年6月18日 湖南建设网

  湘统发[2007]7 

各市、州委统战部、建设局(建委)、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统战部、建设部关于实施“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的通知》(统发[2007]7号)精神,现将《湖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       湖 南 省 建 设 厅

                    2007年6月18

 

湖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

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

“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是中央统战部、国家建设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运用香港爱国人士李兆基先生的捐赠资金,对建筑业农民工进行大规模转移培训的一项公益事业。我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采取国际通用的项目制模式实施(以下简称项目),按照公益性、示范性、绩效性要求,实行契约化管理、标准化要求、即时化监控、过程公开与结果评估。

项目实施按照统战部门牵头领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动、培训机构承办、企业支持的原则,在省温暖工程项目实施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由省建设厅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省委统战部、省建设厅与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签订项目责任书(附件1),对培训计划、就业安排、资金使用等进行约定,明确项目实施责任、权利和义务。项目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首席责任人,对本地区项目实施总负责。培训机构法人代表为项目负责人,对本机构的申请、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项目市州统战部门委派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职业教育培训的人员担任项目督导员本地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及时上报给省委统战部和省建设厅。

二、项目实施对象及目标任务

项目按照转移一批、稳定一批、提高一批的总体目标实施。转移一批:以转移就业为目的,对一批农民工进行引导性培训,培训合格者颁发“普工”证书;稳定一批:以稳定就业为目的,对一批已从事建筑施工作业且尚未取得“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工种为砌筑工、抹灰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模板工,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颁发“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提高一批:以指导带动就业为目的,对一批施工企业作业班组长、作业队长进行提高培训,培训合格者颁发“建筑施工作业队长培训结业证书”,优先申报技师。所有培训对象均应为本省籍农民工。

三、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计划按“分批下达、突出重点、就地培训、动态管理”的原则下达,全省首批下达培训任务为18000人(附件2),其中,引导性培训向劳务基地县和农民工输出量大的地区倾斜,职业技能培训和提高培训向农民工使用量大的地区及企业倾斜。首批培训任务须在2007年三季度内完成。

四、培训机构的申请与认定

按照中央统战部和建设部要求,我省项目实施培训机构不超过20家。各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必备的教学场所、设施设备和师资,并有较好的农民工培训业绩的培训机构,均可申请项目实施培训机构认定。培训机构认定程序为:项目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申请项目实施培训机构认定的公告;培训机构按照公告要求,填报“温暖工程建筑业农民工培训机构认定申请书”(附件3),报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统战部门,按照公平、公正、择优以及属地优先的原则,选取培训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培训机构,向省建设厅推荐;省建设厅会同省委统战部对市州推荐名录审核后,报送中央统战部和建设部审批;省建设厅会同省委统战部通过省建设信息网和省级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项目实施培训机构名录,接受社会监督。

五、培训的组织实施

项目实施培训机构和企业要发挥各自优势,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引导性培训实行培训机构与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协作办学;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培训机构与企业农民工学校联合办学;提高培训由培训机构独立承担。培训工作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学籍管理、统一考试、统一证书。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培训机构会同企业制定培训计划,建立管理和考核的规章制度,完善学籍管理,安排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的教师担任基础理论课的教学。培训的实际操作训练要立足生产实际,根据在建工程情况和教学计划要求实施,相关企业要及时选配得力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经验丰富的高技能人员担任现场指导老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和帮助培训机构与相关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合作关系,建立畅通的培训与就业通道。要完善就业服务档案,培训结束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培训机构对培训对象的工资发放、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等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跟踪服务,确保培训对象稳定就业率达到90%以上。

各类培训的内容与计划要按照省建设厅颁发的相关教学指导文件确定。引导性培训总课时不少于40课时,职业技能培训总课时为120课时,提高培训总课时为60课时。培训考核合格者,除分别颁发普工和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外,另再统一颁发中央统战部、国家建设部 “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培训合格证书”。各种证书须直接及时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任何单位、部门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压证书。

六、项目的资金管理

培训补助资金直接向项目实施培训机构支付。引导性培训每人补助120元,职业技能培训每人补助300元,提高培训每人补助400元。培训对象每人最多享受一次补助。资金拨付程序:中央统战部将资金分批拨付到省建设厅专用帐户,省建设厅根据各项目实施培训机构所承担培训任务的情况和《项目拨款审批表》(附件4),分两批下拨,首批预拨50%经费到相关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填写《培训人员登记表》(附件5)、项目督导员和项目责任人填报《结业报告表》(附件6)报省建设厅,经市州统战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合格后,省建设厅将剩余的50%资金拨付到相关培训机构。

温暖工程资金系社会捐赠资金,该资金只能用于建筑业农民工培训经费开支,不得用于培训机构的基本建设、培训条件改善和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经费。项目实施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资金报帐制度,建立资金专用账户、专款专用温暖工程资金的使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统战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管,决不允许挪用温暖工程资金行为,违者,将依法严肃查处。

七、项目实施工作流程

项目实施的主要工作流程为:宣传发动和项目启动;向各地和培训机构下达培训指标;申报、认定、公布项目培训机构签订项目责任书;预拨部份资金;组织实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项目评估验收;拨付余额资金;就业跟踪服务。

八、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实施温暖工程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项目实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和氛围,切实落实首席责任人制度、项目责任人制度和项目督导员制度,确保组织到位、管理到位、教学到位、就业到位、服务到位,把好事办好,善事办实。要及时总结经验,实现以点带面,把温暖工程办成建设行业农民工培训的形象工程和示范工程。

各地和各培训机构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对项目实施过程严格管理。一是公示制度。项目实施培训机构要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培训人数、培训时间、项目首席责任人、项目责任人、项目督导员等内容,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二是第一节课制度。项目督导员在培训开班时,要逐一核实学员身份,并上好第一节课,向培训对象宣讲实施温暖工程的重要意义和项目实施要求。三是台帐管理制度。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和就业台帐,记录培训对象的姓名、年龄、性别、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培训类别和工种、培训时间、补助金额、就业去向和联系电话等,并经学员签字认可。四是检查验收制度。培训结束时,首席责任人、项目责任人和项目督导员要组织对每个班次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验收培训和就业台帐、教学计划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将情况汇总上报省建设厅。省委统战部和省建设厅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估验收,并将评估验收结果报中央统战部和建设部。五是巡视制度。省建设厅派出人员对各地项目实施的情况进行巡视,对管理不善、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直至取消项目实施培训资格;对培训质量高、就业情况好的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1、“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责任书

2湖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首批计划安排表

3、温暖工程建筑业农民工培训机构认定申请书

4、项目拨款审批表

5、湖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人员登记表

6、结业班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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