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建〔2007〕234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长沙市、永州市房产局:
依据《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警示制度(试行)》(以下简称《警示制度》)要求,结合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督查情况、各市州质量安全监管自我考评情况和2007年第二季度建筑施工伤亡情况,我厅对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省质安监总站2007年第二季度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长沙市建委、株洲市建设局、湘潭市建设局、岳阳市建设局、衡阳市建工局、衡阳市建设局、郴州市建设局、益阳市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邵阳市建设局、怀化市建设局、湘西自治州建设局、娄底市建设局、张家界市建设局、长沙市房产局、省质安监总站等16家单位均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化监管职责,建筑工程伤亡事故均在季度控制范围以内。根据《警示制度》规定,上述单位季度考核均为合格。
二、永州市第二季度共发生3起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死亡3人。其中新建、扩建施工事故2起、死亡2人,拆除工程事故1起、死亡1人。根据《警示制度》规定,对达到季度内伤亡事故控制指标的永州市规划建设局给予黄牌警示,对达到季度伤亡事故控制指标且连续二个季度受到黄牌警示的永州市房产局给予红牌警示。责成永州市规划建设局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切实开展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加强对工程项目经识别确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监控和防护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监管,有效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势头;责成永州市房产局及时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日常巡查,加强对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类似拆除工程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常德市第二季度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起、死亡2人。根据《警示制度》规定,对达到季度内伤亡事故控制指标的常德市建设局给予黄牌警示,责成常德市建设局及时分析、总结,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并通过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今年第二季度自我考评情况,请各市州于2007年10月8日前上报我厅建管处。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七年七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