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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建设小康和谐娄底,近日,娄底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意见》,决定到2010年,全市城镇人口达到168万,城镇化水平达到40%,为构建以中心城区为“一点”,以“娄底——新化,娄底——双峰”为“两线”的城镇带搭好框架。
《意见》要求,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需加强对村镇的统筹规划;发展特色产业,加大小城镇产业招商力度,重视小城镇产业的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建设节约型小城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引入市场机制,搞活小城镇经营;实行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重视小城镇建设人才的选拔和培训。
通过上述措施,到“十一五”末,娄底市小城镇达到54个,镇区人口达到58.5万;建成规模达到1万人口以上的城镇20个,2万以上的城镇10个,市级重点镇增加到15个,每县市区建设一个示范镇,一个示范村;全市小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城镇道路硬化率达到90%,人均道路面积达到9.8m2,人平住房面积达到28m2以上,人均绿地面积达到8m2,绿化率35%以上,燃气普及率达到70%,小城镇建设稳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