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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建城〔2007〕127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公用事业局:
2006年,全省城市燃气主管部门和经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狠抓安全生产工作,为安全平稳输、供气,保障人民正常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经市州燃气主管部门推荐,我厅研究决定,授予长沙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等48个单位为“湖南省燃气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胡小锋等86名同志为“湖南省燃气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省燃气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先进,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不断创新,把我省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湖南省燃气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2、湖南省燃气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单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七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