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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2007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www.hunanjs.gov.cn 2007年5月9日 湖南建设网

  湘建建〔2007155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长沙市、永州市房产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79号)和省安委《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2007年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办〔20079号),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消除施工现场的重大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湖南省2007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建设厅

OO七年五月九日 

 

湖南省2007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为依据,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试行)》、《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夯实基础工作,加大监管力度,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建设平安工程,构建和谐湖南

    二、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能力;有效遏制我省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省全年百亿元建筑施工产值死亡率控制在3.5以内。

    三、专项整治范围、内容和依据

  (一)专项整治范围是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各类房屋拆除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建设工程,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屋拆除工程。

  (二)专项整治内容是控制和预防施工中的各类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是:临边、洞口坠落,施工吊篮、升降机坠落等;预防坍塌事故的重点是:基坑、边坡土方坍塌,脚手架坍塌、高支撑模板坍塌等;以及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作业环节和部位。

  (三)专项整治依据是《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步骤

    (一)20075月中旬以前为全面部署动员阶段: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本地区、本专业建筑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并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二)5月下旬至9月下旬为实施阶段:以企业、工程项目部和项目监理部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从抓制度建设和抓施工过程管理入手,使专项整治工作自始至终,做到落实责任,真抓实干,确保取得实效。在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找出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问题企业和问题项目进行重点监管和督促整改。

    6月份,我厅将组织督查组对全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布置和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三)10月份为检查阶段: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制定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上一环节总结的经验,组织对所辖工程项目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问题企业和问题项目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成效。

我厅将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以及事故多发施工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和抽查。

(四)11月上旬为总结阶段: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1120日前将总结报至省厅建管处。

    五、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针对辖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和措施,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市州在531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方案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报送至省厅建管处。

(二)强化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检查中发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安全生产问题突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报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公示其不良行为。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层级检查、监督、指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对县(市、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所属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并督促整改落实,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对履行职责不到位,有渎职、失职行为造成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暂行办法》,强化日常巡查,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施工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能力;严格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加强源头管理,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项目开工建设。

(四)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动员活动,研究事故发生原因,总结经验,提炼预防事故的技术性措施,逐步探索和制定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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