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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建办〔2007〕44号
市州建设系统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组织实施建设科技项目,是促进我省建设科技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和发展能力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2007年我省建设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项目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范围和要求。建筑节能、城乡规划及公用事业、建筑业、房地住宅业、建设事业信息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研究开发项目(含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上述领域中引进消化吸收科技成果的应用创新研究项目;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推荐项目预计成果要有创新。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科技发展需要并解决科技实际问题组织推荐。近年来已立项和推荐未立项项目不再推荐。
二、推荐项目资料要求。项目推荐单位须按要求填写《湖南省建设科技项目推荐登记表》(见附件一)2份和《湖南省建设科技项目推荐书》(见附件二)4份。文字要求打印并按项目内容装订成册报送。
三、推荐项目资料报送要求。推荐项目资料委托湖南省建设技术发展促进会(下称省建技促会)受理并按要求组织编制项目计划(草案)。市、州建设系统的推荐项目资料,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汇总报送到省建技促会;省直属和中央在湘及无主管部门有关单位的推荐项目资料,由推荐单位直接报送到省建技促会。
四、项目推荐截止日期为2007年4月1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推荐项目资料受理单位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22号4楼419室。
邮编:410011 联系电话:0731—2254064
附件:1、《湖南省建设科技项目推荐登记表》(格式)
2、《湖南省建设科技项目推荐书》(格式)
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OO七年三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