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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城乡规划和小城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http://www.hunanjs.gov.cn 2007年2月5日 湖南建设网
 

湘建规〔2007〕44号

各市州规划局(规划建设局)、建设局(建委):

现将《2007年全省城乡规划和小城镇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完成全年城乡规划和小城镇工作任务。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七年二月五日

 

 

2007年全省城乡规划和小城镇建设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坚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牢牢把握中部崛起的战略机遇,紧紧围绕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开展工作,强化规划的调控作用,努力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以新型工业化提升、推进三化进程,实现富民强省、又好又快的发展目标。

二、工作思路

1紧扣“两个目标”,进一步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一是紧扣“区域协调发展”目标,强化区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建立区域协调机制,提升区域竞争力,加快推进区域城镇化。二是紧扣“城乡协调发展”目标,坚持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以小城镇建设带动新农村建设,走城乡一体化发展道路,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

2、用好两个抓手,进一步提升城乡规划工作地位。

一是用好各级城乡规划委员会这个抓手,把握好全局性、研究性和协调性特点,着力抓重大问题的研究论证、抓区域规划的协调实施、抓城市人民政府实施城市规划的指导监督,切实解决当前有关法律依据不足、监督管理缺位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二是用好各级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这个抓手,积极协调出台支持小城镇发展的政策措施,检查、督促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优势来支持示范镇、示范村和重点镇建设,加快小城镇发展。

3、立足两个途径,进一步提升城乡规划工作水平。

一是立足“制度建设”途径,加强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城乡规划审批制度、城乡规划监督制度、城乡规划报告制度、城乡规划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管理行为,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立足“基础建设”途径,扎实做好立法工作和基础调研工作,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进工作方法和方式,提高技术手段,适应城乡规划工作新形势的需要。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质量,加强规划编制工作。

1、转变规划理念。

树立“三个理念”: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理念,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理念,城乡统筹和区域统筹理念。实现“三个转变”:从扩张型规划向集约型规划转变,从功能型规划向效能型规划转变,从需求型规划向人文生态型规划转变。

2、完善规划内容。

突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和刚性导则,加强资源和环境保护,划定“四区”(即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四线”(即蓝线、绿线、紫线、黄线),科学合理配置资源。

3、突出规划重点。

一是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强化区域规划编制。编制完成《长株潭都市区建设管治规划》;完成长株潭“3+5”城市群空间发展战略研究任务;启动《长株潭3+5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市、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落实新型工业化战略,调整优化工业园区和工业用地布局。加快省级以上开发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将园区纳入城市统一规划管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区的扩规,园区用地规模计入城市用地规模,园区产业用地占60%以上,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7%以内;按照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调整优化城市工业用地布局,为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保障。

三是实施旅游带动战略,强化旅游城市的服务功能。以张家界、凤凰等为龙头,开展旅游城市规划专题研究,提高旅游城市编制水平,切实加强和改进规划管理,提高城市品位,打造精品旅游城市。

四是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设市城市及县城要按照国六条的要求,认真编制和实施城市住房建设规划,把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分解到区域,落实到具体地块、项目;城市住房建设规划要向社会公布,并在3月底前报我厅备案。

五是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设市城市及县城要按照“十一五”规划要求,编制完成到2010年的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明确城市近期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建立城市近期建设项目库,制定年度城市建设计划;加强与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的协调,未纳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计划的不得办理规划报建手续

(二)创新机制,加强城乡规划的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1、巩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在2006年全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从健全制度入手,从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着力,加强和改进监察手段,努力建立长效机制和保障机制,促使城乡规划工作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2、扩大规划督察员制度试点范围,完善监督体系。

加强规划督察员队伍建设,加大监督巡查力度,规范督察行为,将规划督察员制度由6个试点城市进一步扩大到13个地级市,逐步加强和完善对设市城市的监督管理。有条件的市州也要下派规划督察员,加强对所属县(市)规划工作的监督指导。

3、加强区域规划的实施,建立区域协调机制。

以实施《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湘西地区城镇体系规划》和《长株潭都市区建设管治规划》为切入点,加强区域规划实施的立法工作,解决目前无法可依的状况;建立跨行政区域的规划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规划和管理之间的矛盾;建立跨区域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制度,完善与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相适应的“一书两证”管理办法;围绕重点建设、重点区域,积极做好规划服务工作。

(三)着力发展,扎实推进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1、采取措施,加快新一轮村镇规划修编。

各市州规划局、建设局要积极组织开展新一轮小城镇总体规划和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任务目标分解到县(市、区),并加强督促检查。

2、规划引导,落实抓好“两个规划”的编制工作。

加大协调工作力度,落实引进国家开行资金,推动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整治建设规划的编制步伐。2007年所有县市必须完成村庄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经我厅组织审查批复的达到50%以上。全省完成3000个建制村的村庄建设规划(详表附后)。组织评定一批样板规划在全省宣传推广。

3、以城带乡,落实抓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试点。

继续抓好韶山市、长沙县、冷水江市等三个城乡一体化规划的试点,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结合、优势互补、共同繁荣的城乡一体化发展道路,使城市基础设施延伸到农村,城市福利政策延伸到农村,城市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城市规划管理延伸到农村。

4、项目带动,落实抓好村庄整治工作。

紧紧抓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设施建设这个重点,落实项目资金,完成现有14个示范村和有关试点村庄的整治工作,使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明显改观、村民居住环境明显好转。

5、加强督查,抓好小城镇对口联系工作。

在进一步完善各示范镇、示范村对口联系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督促各对口联系厅局落实工作措施;各市州、县(市)要加快推进示范镇、示范村和重点镇的建设,调整修编各示范镇、重点镇总体规划;召开省小城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小城镇建设现场会议,进一步推动小城镇建设工作。

(四)传承历史,加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

1、加强立法工作。

配合省人大、省法制办做好《湖南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条例》的前期立法调研等相关工作,力争尽早出台法规,加强我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2、加大领导力度。

争取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古民居保护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与古村落、古民居的保护和规划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由省级领导挂帅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与古村落、古民居的保护协会(研究会),加强全社会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与古村落、古民居的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有条件的市县争取建立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古村落、古民居的普查、鉴定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并抢救性地保护一批古村落、古民居。

3、落实保护措施。

完成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对已公布名城(镇、村)的监管,对名城(镇、村)实施动态管理组织审定并上报省政府公布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

(五)夯实基础,充分发挥基础工作的保障作用。

1、加强基础调研工作。

加强对全省城乡规划和村镇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和村镇建设工作。重点项目有:《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修订的前期调研,城中村和旧城改造模式研究、湘西地区传统建筑特色研究、旅游城市规划专题研究等。

2、加强基础信息工作。

加强新技术的应用,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信息系统。建立城乡规划报表制度,及时掌握全省城乡规划工作动态;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信息网络建设,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开展部分城市进行网上规划报建的试点,提高规划的透明度;加大投入,初步建立全省城乡规划编制与实施的信息数据库;建立长株潭综合数据信息系统,实行统一规划管理。

3、加强基础标准工作。

加强全省城乡规划标准体系研究,建立湖南省城乡规划标准、规范和技术导则目录,分年度制定出台有关城乡规划编制与实施、村镇建设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和技术导则。组织开展2007年度全省优秀规划设计评选活动,推广优秀规划成果。

附表:湖南省2007年村庄整治规划编制任务表

 

 


相关链接  
  • 关于开展城乡规划和村镇建设管理情况调查的通知 [2006-09-01 16:41:09]
  • 关于印发《建设厅、监察厅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度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2006-06-14 09:43:42]
  • 关于公布湖南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名单的通知 [2006-05-22 10:53:52]
  •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制度》的通知 [2006-05-22 10:29:30]
  • 关于开展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信息汇总工作的通知 [2006-04-30 14:22:30]
  • 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规划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2006-03-17 17: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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