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教协〔2007〕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通过建筑工程或工程造价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颁发相应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证条件
1、参加2007年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下列分数线、且已申报岗位资格颁证人员:
(1)中级建筑工程专业,分数线为180;
(2)初级建筑工程,初级、中级造价工程专业,分数线为155;
(3)直接申报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岗位资格的,分数线为155。
2、通过2004、2005和2006年考试,获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未申办、且需申办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最后一次发证,不再办理)。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建筑工程专业,可申报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工程造价专业,可申报造价员。
二、颁证流程
1、符合颁证条件第1项的人员,省直接下发合格名单和数据。
2、符合颁证条件第2项的人员,按要求填写《建筑业企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一)。各有关单位负责核实申报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原件资料,并将数据信息及汇总表报省建设教育协会。
3、有关单位根据合格人员数据到省领取空白证书,按要求打印后,到省建设厅办理验印事宜。
4、颁证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二
联系人:张利,联系电话:2220833
附件二:颁证工作时间安排表
湖南省建设教育协会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二
颁证工作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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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单位 时间 |
上报数据
报 表 |
验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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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怀化、永州 |
12月3日 |
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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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娄底、张家界 |
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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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益阳、邵阳 |
12月4日 |
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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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衡阳、湘潭 |
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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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株洲 |
12月5日 |
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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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省直在长单位 |
12月6日-7日 |
12月24日-25日 |
注意:1、各有关单位于注册前需与省联系接收数据库与程序升级包;
2、省下发合格数据时间为12月13日;
3、领取空白证书时间为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