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从湖南省建设厅和省环保局传出消息,“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加大设市城市和县城环境治理力度。根据发展规划,到“十一五”末,设市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70%、30%以上;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日无害化处理能力达1.22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
目前,我省设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19座,日处理能力达135万吨,未来五年将达到30座,重点抓好湘江流域及长株潭地区城市污水治理,规划湘江流域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长株潭地区城市污水治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70%以上、80%以上。据悉,为切实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与运行管理,我省从今年10月1日起,调整污水处理标准,长沙、株洲、湘潭、衡阳调整到每立方米0.8元,已建或在建污水处理厂的县(市)每立方米0.6元,未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县(市)每立方米0.48元。各地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全面开征和按时足额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