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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建设市场培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首先,“重城轻乡”思想观念长期普遍存在,农村建设指导服务不力。由于建设系统的各项工作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建设中政府的指导和引导工作长期被忽视,对于农村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缺乏扎实深入系统的研究,致使有序促进农村建设市场培育发展的政策措施难以出台,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建设市场的发展。
其次,农村建设缺乏法制化的制度保障,基本处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状态。已颁布实施的有关建设法律法规适用对象主要是城市建设,而农村建设市场长期游离于统一的建设市场之外,长期城乡二元分割的建设体制、机制被固化、强化。近几年来逐步暴露出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建设管理混乱无序状况,就充分反映了城乡二元分割建设体制及农村建设无法可依的弊端。
第三,政府对农村建设市场监管缺位严重,监管机构缺乏,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由于缺乏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又无编制和资金来源,国务院1993年颁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难以执行到位,村镇规划建设基本处于监管盲区,造成农村建设管理秩序混乱,建设项目质量难以提升,有的甚至出现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
第四,农村建设市场发育迟缓。农村建设总量规模正不断扩大,2006年仅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支出就达3397亿元,比2005年实际执行数增加422亿元。全国每年村镇住宅竣工面积都保持在6亿平方米以上,但落实到每一具体项目,则存在地域分布散、建设规模小、造价水平低的特点。因而农村建设市场难以培育发展,市场化程度明显偏低。
第五,农村建设专业技术服务组织缺乏。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专业技术服务严重不足,建设质量堪忧,不节能、不环保、不安全、不经济等现象非常普遍,建筑地域特色和传统文化风貌很难得到体现,山体、河流、水塘等生态环境和自然风貌也很难得到保护。
第六,农村村镇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明显滞后。据最近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对中部地区34个、西部地区17个、东部地区23个行政村进行的实地调查发现,目前没有做村庄建设规划的占到总调查数的99%。由于村镇建设规划严重滞后,无序建设、资源浪费,特别是土地资源浪费十分严重。2004年全国村庄人均用地高达218平方米,相当于我国人均耕地的1/4。农民私搭乱建现象普遍,“贴脸楼、握手楼”比比皆是,建设管理无序。
第七,农村建材生产供应体系极不规范。一方面,当前农村大量农民自制建材,如烧砖、烧瓦,这既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又难以保证建材质量;另一方面,农村建材生产、销售、施工使用,对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均不到位,几乎空白,致使大量劣质建材充斥农村建设市场,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如国家明令淘汰的“地条钢”,就在农村特别是偏僻农村的私人建房中使用较多,农民甚至不知道什么是地条钢,给农房建设带来了很大的质量安全隐患。此外,适用农村居住建筑需要的系列化、标准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生产供应体系缺乏。
二、加快培育发展农村建设市场的政策措施建议
(一)加强研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系统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改变城乡二元分割的建设体制、机制,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快培育发展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村建设市场,开展广泛深入、扎实、系统的调查研究,制定出台系统全面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同时应加强立法调研,将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制度化、法制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法律法规体系。
(二)大力扶持发展适应农村建设需要的专业技术服务组织。要鼓励技术人员、基层建设管理人员牵头组建能系统提供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一条龙”服务的技术劳务合一队伍。政府在这方面要给予积极引导,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并给予工商登记、税收等方便和优惠。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充分调动市场力量为农村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做到项目建设程序规范、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以确保农村建设质量安全。
(三)增加政府投入,深化研究,促进农村住宅产业化、市场化进程。一方面,政府应牵头组织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设计、施工企业,加大财政投入,强化产学研联合攻关,集中开展农村节能省地型住宅研究,做到既符合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特点,体现地方特色和传统文化风貌,又安全经济,并使之系列化、标准化,以便推广应用,显著提高农村民居的综合防灾能力。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与之相配套的地方建材、建筑构配件生产供应体系,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加快促进农村住宅建造、部品供应的市场化、产业化进程。
(四)探索建立健全农村建设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强化政府监管力度。一是在规划先行原则下,各级政府要加大规划投入,规划编制经费列入公共财政预算。规划应因地制宜,充分体现土地集约利用、资源优化配置原则,统筹安排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和文化、卫生等公用设施,确保规划编制到位。二是应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和力量,先可由县建设管理机构选派思想、业务素质优秀人员进驻乡镇,强化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变监管缺位状况。按照规划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设施建设,建立规划调控机制,让农民按规划要求建房,得到最大实惠。引导农民建房合理选址,集中建设,显著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美化环境,展现特色风貌。三是要加强农村建材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管,质监、建设、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劣质建材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宣传力量,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确保农村建设市场建材性能和品质。四是加强农村建设的设计、施工环节监管,指导科学规范建设,改变安全生产无序混乱状况,确保建设质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