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2006〕203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郴州市规划局:
现将《湖南省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促进我省城建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六年六月十九日
湖南省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城建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真实记录和重要依据,是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的重要信息资源,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编制好全省城建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为城建档案事业在新阶段的发展绘制出新的宏伟蓝图,是全体城建档案工作者的历史使命,关系到全省城建档案的未来和长远发展,意义重大。
一、“十五”期间全省城建档案事业的基本情况
1、机构体系基本建立,事业发展形成规模。
“十五”期间,是我省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最好时期,各级城建档案部门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在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广大城建档案工作者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城乡建设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城建档案馆(室)由50个增加到62个;库房面积由2.6万㎡增加到2.9万㎡,株洲、张家界、常宁等市都新建了馆房。馆藏档案由2000年的40余万卷增加到67万多卷,照片10.9万多张,底图10万多张,城建档案资料4.5万多册。各市城建档案馆摄制的电视专题片有40多部。全省已有4个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1个馆达到国家二级馆标准,19个馆分别达到省一、二、三级馆标准。
2、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
省建设厅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规定》、《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湖南省城建档案利用收费和综合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等多项行政规章、制度;在全省实行了“两证一书一表”制度,即: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初验认可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报送工程档案责任书,建设工程档案终身责任人登记表。长沙市还通过市人大立法,制定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
3、城建档案的收集力度加大。“十五”期间,各市城建档案馆根据《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在做好正常城建档案接收工作的同时,特别注重地下管线、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等档案的收集工作,档案收集率直线上升。到去年底,全省馆藏档案已达67万多卷。另外,对声像档案的收集、拍摄工作也得到进一步加强。长沙市城建档案馆对潇湘大道等30多个重点工程进行了跟踪拍摄,共拍摄照片4万多张,录相带600余盒,刻录光盘110多张,并制作了20多部电视专题片。
4、不断提高城建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 “十五”期间,全省共接待查档人员9万人次,提供利用档案15万多卷,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率达2.8亿元。仅益阳市城建档案馆提供益阳资江一桥的全套竣工档案,为资江一桥改造工程节省了投资达200万多元,而且还缩短了工期。长沙、株洲、湘潭市城建档案馆还自行开发了城建档案馆网站,为城市建设提供了快速便利的城建档案信息检索渠道。
全省城建档案事业在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也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制建设跟不上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步伐;管理体制没有全部理顺,少数地区非建设系统的城建档案还未顺利收集进馆;地下管线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和开发利用进展缓慢;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工作不理想;城建档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与快速发展的城建档案事业不相适应。
二、全省城建档案“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和地下管线档案工作为重点,以法规体系建设为保障,以城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不断激活城建档案事业的活力,为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抗震防灾、应对突发事件做出更大贡献。
2、发展目标
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制体系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事业的两种职能(即:监督、指导的行政职能,收集、保管与利用的事业职能)进一步强化;地下管线档案工作得到全面推进、深入;建设系统业务管理档案、市政基础设施档案、重点工程项目档案等城市重要档案收集进馆率明显提高;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地下管线综合数据库、建设信息数据库、声像资料数据库等各种档案基本数据库普遍建立,数字城档案馆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果;各级城建档案工作机构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的地位有所提升,并努力向城乡建设信息资料中心、地下管线档案信息中心和城市建设重要数据的备份中心的方向迈进。
3、主要任务
⑴ 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建档案法规体系。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修改完善有关城建档案法规:①修改《湖南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②制订《城建档案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③出台《湖南省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办法》;
④制订《湖南省城建档案声像档案管理标准》;⑤制订《湖南省小城镇建设档案管理规定》;⑥省辖市出台辖区内城建档案管理规定。
⑵ 切实搞好城建档案的机构和队伍建设。“十一五”期间,全省城市建馆率要达100%,县建馆率达90%,其中省辖90%以上实现处科(馆)合一的管理体制,地级市都要明确行政职能。城建档案馆的人员配备原则上按:县(区)2—6人,小城市5—10人,中等城市10—25人,大城市25—40人。文化素质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工程技术人员分别占总人数的90%和45%以上。为保障城建档案事业健康发展,城建档案馆经费应列入城市建设发展计划,安排的经费应适应本地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
⑶、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要紧密依托建设、规划、管理职能,加强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提高工程档案编制质量,保证档案的系统性、真实性、完整性,强化工作职能,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规范管理和建设领域反腐败工作。
⑷、城建档案馆库建设。“十一五”期间,全省馆库建设必须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标准,对没有达到规范的馆房,要按“规范”进行技术改造。根据城市规模确定馆库面积:大城市5000㎡以上,中等城市3000㎡以上,小城市2000㎡以上。
⑸、城建档案馆的业务建设
①丰富馆藏,优化馆藏档案结构。到2010年,全省城建档案馆馆藏档案总量达到80万卷。注重提高档案的质量,使进馆档案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特别要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重点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人防、防洪等重要工程档案的收集。
②继续开展城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十一五”期间,地级市要有90%的馆达到国家或省一二级馆标准,县级市95%达到省二级馆以上标准。
③着力加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各城市要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工作,建立准确无误的管网档案,解决历史欠帐问题,逐步实现地下管线信息的动态管理。
⑹、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要逐步推行以城建档案馆内部局域网、城建档案信息上因特网,积极参与当地政务网建设和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
①各城市城建档案馆逐步建成局域网,城建档案馆(室)基本实现档案管理计算机化。
②逐步完成市级馆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实现馆藏档案检索计算机化,县级市城建档案馆(室)80%完成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
③逐步建成一批向社会公布城建档案信息、具有广泛社会影响、体现城建档案专业特色的网站。
④加强声像档案工作,充分利用声像手段记录城市变迁的真实画面:不断提高声像设备水平,积极开展专题片制作,宣传城乡规划、建设成就,扩大城建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
⑤地级市城建档案馆基本上要建成数字档案示范馆。
⑺、办好城建档案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①抓好城建档案干部专业培训;②抓好城建档案学术研究。
⑻、抓好城建档案馆(室)之间的横向联系及典型经验交流。确保全省城建档案工作平衡发展。
三、实现城建档案“十一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1、充分发挥各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城建档案工作的职能,积极开展业务指导、执法检查、业务培训等活动。
2、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建档案馆内部管理机制的改革,调动职工积极性,激发城建档案事业活力。
3、研究和制定鼓励、扶持城建档案馆事业发展的政策。鼓励各级政府加大对城建档案馆的经费投入。
4、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广泛吸引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为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