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的城市房价是健康的,因为与广州、深圳等地比,我们的房价还有很大上涨空间。”东部一个省会城市分管城建副市长如是说。在这位副市长看来,只要自己所在城市的房价还没有达到沿海一些城市的高度,就是健康的。这是典型的“房价攀比”心理在作祟。事实上,在国家三令五申控制房地产过热的大背景下,一些城市政府的“房价攀比风”不仅没有降温,反而更加趋热。如此认识房价,不仅不利于城市的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也容易让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走样,对此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每个城市的房价形成虽有其共性的一面,但主要还是取决于当地的社会发展和居民的收入状况。不过,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城市政府负责人在看待自己区域内的房价时,不是眼睛向内,而是一味地向外找“高度”、寻差距。当前出现了三个较为典型的“攀比倾向”:一是与沿海高房价城市比房价,以“高”为荣;二是与国际特大城市比房地产业,以“洋”为荣;三是中小城市与大城市比房价,以“大”为荣。比较的结果是,总觉得自己的城市房价还不高,还要加快上涨。而这样的比较做多了,自然就很难听进老百姓的意见,也很难认真执行国家的调控政策,很多城市的房价上涨过快势头也就很难降下来。
愈演愈烈的“房价攀比热”背后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首先,一些城市盲目扩张规模,随意圈地,小城市追中等城市,中等城市追大城市,大城市琢磨变成特大城市。一旦这种“求大”的思想占了上风,缔造地产神话自然就成为一些城市政府的“合理冲动”。其次,房地产增值支撑地方政府的“钱袋子”,谁的房价高,谁的税收增加就快。有关统计显示,一些地方的房地产投资增值已经占到城市GDP的15%以上,少数城市甚至超过了20%,房地产对政府的财税贡献率也超过了10%,并被看成是新的“快速增长点”。第三,把“高房价”当作大政绩。从基层情况看,一些城市政府负责人热衷于把自己城市的房价涨起来、抬起来,认为高房价就是人气和繁荣,就是竞争力的体现。在一些干部的潜意识里,谁的房价高,谁的脸上就有光彩,谁就是经营城市的高手。
我国的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与很多行业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因此保证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事关国家的经济安全。当前,在国家下大力气调控房地产业的紧要关头,一些地方刮起的“房价攀比风”十分有害。在这一“攀比思想”的影响下,一些地方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来应付国家的宏观调控;一些地方一边表示要多建经济适用房、一边收不住大拆大建的步伐;一些地方明着规范房市,暗着却乱批土地;一些地方动辄用“均价不高”的所谓统计数字来掩盖实际已经“虚高”的房价。笔者认为,必须在增强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执行力,对那些不顾百姓的实际购买力,片面追求高房价、片面追求政绩、片面理解政策的城市决策者,应进行行政问责。特别要给予不为者、乱为者以公开曝光的惩罚,以此来狠刹有百害而无一益的“房价攀比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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