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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建办〔2006〕63号
各市州规划局(规划建设局)、省属和中央在长各规划设计单位:
为加强城乡规划设计市场监管,根据建设部城乡规划司的安排,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必须纳入《全国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规划局要立即组织本地区所有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开展规划编制单位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各市州规划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管理工作,于5月12日前将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所在地市规划编制单位数量等情况报我厅规划处,并领取《全国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地市级操作手册》和本地区的身份识别锁。
二、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到建设部指定的北京建华信源资讯有限公司购买规划编制单位身份认证锁,并按要求进行单位信息的录入和申报,报各市州规划局汇总。身份认证锁购置单和《规划编制单位基本信息申请表》附后,《全国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地市级企业用户操作手册》可以登录湖南建设网和湖南城乡规划信息港浏览。
三、各市州规划编制单位汇总情况必须于5月26日前报我厅规划处。
联系人:陈 平 联系电话:0731—2212342。
四、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服务工作由北京建华信源资讯有限公司负责。
系统登陆方式:http://app.cin.gov.cn/gh
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10—88018266、88018268
传真电话:010—88018851、88018815
附件:1、规划编制单位基本信息申请表.doc
2、地方管理部门汇总表.doc
3、规划编制单位身份认证锁购置单.doc
附:全国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地市级企业用户操作手册.doc
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OO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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