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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6年城建档案工作要点的通知
http://www.hunanjs.gov.cn 2006年4月24日 湖南建设网

  湘建〔2006〕134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郴州市规划局:

     现将《2006年城建档案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2006年全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服务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为中心,加强城建档案法制建设,大力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全面收集、科学保管、充分利用城建档案,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全省城建档案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围绕这一总体要求,2006年全省城建档案行业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湖南城建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省厅已组织编制了《全省城建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初稿,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组织实施。各市州也要针对当前城建档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围绕承担的工作职能,突出工作重点,研究提出本地城建档案事业“十一五”规划。

      二、加强法制建设。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力争今年修订《湖南省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同时要深入贯彻落实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制定出台本地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三、加强城建档案机构建设,保证城建档案工作队伍的稳定。城建档案馆是国家档案馆,依法承担集中统一保管城建档案的职责。各地要根据城乡建设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建设,保证城建档案工作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在城建档案管理模式改革工作中,要防止出现合并、划转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情况,以免造成城建档案管理体制的混乱,影响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对当前还没有成立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县市区,今年内要尽快成立相应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配备好有关专业人员,配齐设备,落实经费,保证城建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加快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各市州县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要以城市新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报送管理为重点,开展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的综合动态管理,切实加强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的接收、收集和管理工作。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并做好迎接建设部检查的准备工作。

    五、加强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城建档案管理软件和计算机设备、网络网站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要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促进电子档案报送;要以服务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服务城乡公共安全为中心,积极创建各种专题信息数据库,加快档案数字化建设。要积极上报工作动态与工作信息,加强工作联系与信息交流。

    六、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分析研究,提出有效措施,加强服务工作。要在做好日常档案查阅利用的基础上加强声像拍摄、文档扫描、承办展览、政务公开文件查询等服务。要加强档案编研工作,通过建立现代化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挖掘城建档案所蕴藏的深厚、丰富的管理文化信息,为城乡规划、建设和处理城市自然灾害、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和信息咨询。

    七、加强城建档案基础业务工作,提升城建档案管理水平。各级城建档案馆要进一步加强馆藏建设,重点做好建设系统业务管理档案、地下管线档案和重点工程档案的收集。要增强库房设施配备,加强库房安全管理,做好档案著录、保管、鉴定、保密等工作。要改变传统的管理和提供利用方式,实现基于信息数据库的整理输入、提取加工、查询检索和数据输出,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各城建档案馆(室)加强基础业务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创优争先,促进全省城建档案馆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相关链接  
  • 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安徽省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安徽省档案管理模式改革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城建档案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2006-04-03 11: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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