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规委〔2006〕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2006年工作计划》经2006年1月26日召开的湖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
二OO六年三月十七日
湖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2006年工作计划(提纲)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突出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建立符合社会王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城乡规划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对全省城乡规划的统一指导、协调、研究、审核和检查、落实职能,增强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与发展的综合调控能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社会公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垒面发展与进步。
二、基本思路与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和建设“小康湖南、平安湖南、生态湖南、诚信湖南”的目标,着重夯实“两个基础”,建立“三种机制”。“两个基础”:一是研究基础,即加强对全省城乡规划重大问题的研究,为进一步做好城乡规划工作提供支撑;二是管理基础,即协调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努力建立“机构健全、管理集中、工作高效、责权统一”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三种机制”:一是按照“政府组织、依 法办事、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目标,建立和完善利学民王的城乡规划决策机制:二是坚持城乡规划工作报告制度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相结合、突出加强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建立积极有效的城乡规划监督机制:三是从跨区域性的规划编制和重大基础设施项日的规划选址入手,把村庄规划和村庄整治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初步建立健康有序的城乡和区域协调机制。
三、工作措施 l、加强对全省城乡规划重大问题的研究。 (1)研究如何建立健康有序的城乡和区域协调机制,明确协调的内容、范围、方式和要求,以实现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重点研究城乡一体化管理和跨区域性建设的规划管理与孙调问题。 (2)研究如何有效地解决村庄规划布局和整治建设问题,探讨确定整治的目标、方式、效果和措施,建立一种长效机制,以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王义新农村目标。 (3)研究如伺建立切实可行的城乡规划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探索一种自发约束“法人违法”、“领导违法”等行为的机制。 2、协调理顺体制,加强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 (1)组织调研,提出方案,积极协调理顺、规范、健全市、县、村镇的规划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能,努力建立权责分明、责权对应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 (2)协调纠正个别开发区(含工业园、大学城,科技固、度假区等)未纳入城市规划集中统一管理的问题。 3、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的城乡规划决策机制。 (1)对涉及全省城乡规划的重大问题,本着“政府组织、部门合作”的原则,充分发挥省规委的先期研究和集体智慧作用,为省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全面启动专家委员会的工作,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审查与评估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城乡规划中的咨询决策作用。对需提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和提交省规委审查的城乡规划方案必须经专家委员会审查和论证,对专家提出的合理意见要积极采纳。 (3)实施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积极推行“公众参与”,在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要向社会进行公示或者组织公众进行听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城乡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4、建立积极有效的城乡规划监督机制 (1)建立城乡规划工作报告制度从今年起,市、州城乡规划委员会要在年底召开的省规委全体委员会议上报告当年度本地城乡规划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度城乡规划工作安排,或者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报告和说明,并接受全委会的审议。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 (2)建立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制度凡在2006年6月1日以后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的建设工程,必须在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之前到所属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进行规划验收。经验收符合批准的规划要求时,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才.能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经验收不符合批准的规划要求时,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整改,或者按违法建设进行处理。 (3)建立城乡规划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并颁布关于城乡规划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管理规定,加大对违反规定调整规划、违反规划批准使用土地和项目建设的行政行为的查处力度,抓典型案例,及时在媒体上曝光。 5、初步建立健康有序的城乡和区域协调机制, (1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研究制定《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办法》,建立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机制,调控区域内城镇发展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保护资源和环境。 (2)按照省政府批准的“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协调编制《长株潭都币核心区建设管制规划》,落实长株潭都市核心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按照“两保(保护好自然和历史人文资源、保护好基本农田和生态环境)、三定(项目定位、定规模、定线)、四共(资源和环境的共享共保、基础设施的共建共用)、五线(红线、绿线、兰线、紫线、黄线)、六制(联席会议制、专家咨询制、规划选址联审制、公众参与制、考核制、奖惩制)”的要求,协调落实空间管制目标。 (3)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协调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村庄规划和村庄整治工作。部署开展市县区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整治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研究制定村庄整治的指导性意见,集中抓好不同类型村庄整治的试点。同时要抓好韶山市、长沙县、冷水江市等三个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试点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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