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城〔2006〕72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
现将《湖南省2006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贯彻落实。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六年三月七日
湖南省2006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城乡建设管理统筹发展理念,加强宏观调控,完善市场监管,积极稳妥地深化城市建设管理各项改革,加快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优化发展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谐型城市,促进我省城乡建设管理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主要目标:全省设市城市计划完成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185亿元;争取新建污水处理厂2座,全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42%;争取新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5座,全省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45%;增加园林绿地面积1460公顷,全省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1%。。
工作重点:
一、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污水集中处理管网配套建设,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保证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运行,并严格按照建设部要求的污水处理厂建成一年负荷率应达60%、两年达70%、三年达80%的标准进行考核。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确保正常运转。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开征和价格调整工作,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和使用监管力度。今年,衡阳、吉首市污水集中处理厂要争取建成投产;长株潭三市要按照经济一体化和市场化原则加快城市污水治理工作。
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到今年底,怀化、娄底、张家界、吉首、韶山等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要力争建成投产,邵阳、浏阳、醴陵、资兴等10多个城市要力争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各城市必须按照省政府规定尽快出台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和实施办法。
加快城市绿化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城市中心区、城郊结合地区的绿化建设,大力推广屋顶绿化、立体绿化。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省级“园林城市”和“园林县城”、“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和“中国人居环境奖”活动,丰富城市景观,大力提高绿化水平。
二、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建立完善高效的公共交通网络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市场的宏观调控和统一监管,规范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加强对城市交通规划的指导,所有地级市在2006年要组织完成《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编制任务,有条件的县级市也要组织启动。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公共交通设施,科学设置和划定公共交通专用道路、优先单向、逆行专用线路。要努力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督管理,特别加强出租汽车企业的经济合同的监管,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开展出租汽车企业创星级服务活动,9月份全面完成城市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车辆运营证、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的发证工作,年底我厅将组织对“三证”发放和管理工作进行抽查。
三、保障用水、供气安全,加快城市供水、燃气设施建设
坚持“厂网并重”,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重点实施国家对城市供水管网的改造,扩大公共集中供水设施的服务范围,发展城乡区域供水,提高供水设施利用效率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积极探索长株潭三市资源共享、实现区域供水的措施。依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规定,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络,实施城市供水水质全过程的管理,组织开展全省城市供水水质检查;针对我省源水污染特点,尽快建立针对镉、汞、砷、磷、氨氮、微生物等污染物的净水技术储备,随时应对突发事故,切实保障城市居民的饮用水安全。进一步加快城市燃气管网改造,提高清洁能源普及水平,优化城市能源结构;提高城市燃气技术和管理水平,完善城市燃气特许经营制度,加大对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市场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安全用气。年底组织开展全省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做好世界遗产申报工作
继续抓好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审查工作,加强风景名胜区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近期建设详细规划的审批和备案工作,严格规划管理。加快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编制,争取完成猛洞河和桃花源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覆盖率达80%,省级达65%。加大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力度,提高覆盖率,拓展管理内容,加强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制度,研究资源保护性移民和建设风景旅游小城镇的鼓励政策和补偿机制,兼顾资源保护利用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需要,促进风景名胜区事业的健康发展和永续利用。积极组织世界遗产申报工作,建立世界遗产预备名单动态管理制度,加大对世界遗产保护监督力度。
五、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加大治脏、治乱、治差力度,坚决清理拆除违法违章建筑,严肃查处挤占城市道路、占绿毁绿等行为;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规范执法程序,整顿执法作风,加强队伍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维护社会稳定;以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为契机,全面提升我省城市管理水平,年内初步完成长沙市、常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并正式启用,年底在常德市召开数字化城市管理现场会。
六、完善城建投资机制,发挥城建投资公司平台作用
继续加大城建投资公司的筹融资力度。通过市场机制对城市中的土地资本,道路、桥梁等人力作用资本和路、桥冠名权等相关延伸资本实行重组和营运,实行城市资产经营的良性循环,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指导和监督其用好开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贷款资金,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抓好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的工程建设管理,强化质量和安全意识,通过制度建设有效防范质量和安全事故,增强工程管理人员的效益意识,避免和减少因技术管理失误引起的工程损失。加强对城建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项目实施中做到 “二控制一加强”,即:控制工程投资、控制用款进度和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工程项目投资效益的考核机制,努力提高投资绩效。
七、加强政策法规建设,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
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建设,争取修改完善、出台《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湖南省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湖南省关于加强市容环卫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法规,促进依法行政。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建立和完善特许经营制度,培育和规范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建设、运营、作业市场,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理顺市政公用行业的价格机制,根据行业平均成本兼顾企业合理利润确定市政公用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收费)标准,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