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来自部分市州建设规划系统及乡镇的负责人汇聚省会长沙,共同探讨村镇建设发展大计。省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肖常锡同志主持了会议。
与会人员围绕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修改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在消除体制性障碍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 肖副厅长在会上指出,村镇建设工作是党和国家赋予建设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新时期、新阶段各级建设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建设部门要结合《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村民自治组织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村镇建设工作发展步伐。他还强调:一是办事要合法。村镇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面广,涉及一系列法律法规,必须依法行政。二是职能要强化。要强化规划职能、服务职能、培训职能和组织职能。三是管理要理顺。各级建设职能部门的行政职能应向农村延伸,为村镇建设服务。四是问题要解决。建设要资金,管理要人才,这是村镇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