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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建办〔2006〕198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怀化市、益阳市规划局:
建设部新修订的《全国城市(县城、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自2006年开始正式执行。根据全国建设统计信息工作会议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是掌握村镇建设、规划、管理的基本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在指导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中制定政策、进行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系村镇建设的综合报表,要严格按照建设部新修订的村镇报表制度执行统计内容和统计范围。村镇报表综合表分三部分,其中建制镇综合表反映建制镇建成区基本情况,乡综合表反映乡建成区基本情况,村庄综合表反映农村基本情况。村镇报表以建制镇、乡为基层填报单位。填报时,注意和城市(县城)报表衔接,不要重复和遗漏。
三、请各市州按照统一安排,明确县市、乡镇责任心强、素质高的统计人员,保质保量、按时依法做好统计数据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四、上报前,各市州、县市汇总单位要认真负责地检查,确保报表内容的全面、准确,以及表内各栏的平衡、逻辑关系,并作数据分析。
五、数据汇总和报送方式:村镇报表数据通过计算机软件填报和汇总。乡填报基层表时如不具备计算机填报条件,可填纸质报表,由县市用计算机录入基层数据。数据通过计算机汇总后,打印报表、上报软盘或电子邮件(电子邮箱:LL@hnup.com),务必于2007年1月15日上报我厅规划处。同时,请将本市州和县市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的领导和具体人员的名单及联系电话一并上报。
六、“全国村镇建设统计年报系统”可在中国城市网(www.21chinacity.com)的“软件下载”版块中下载。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地区或单位可与所在市州联系复制软盘。
七、我厅将于2007年1月下旬左右召开全省村镇统计年报汇总会,参会人员为各市、州建设局或规划局等负责村镇相关统计工作的人员。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林琳 0731-2212342
0731-2212854(传真)
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