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办〔2005〕79号
各市、州规划局(规划建设局)、省属及中央在湘规划设计单位:
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建办规[2005]5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建设部《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办法》、《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通知》要求,认真开展2005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工作。我厅委托省城乡规划学会负责全省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工作。各市、州规划局(规划建设局)负责本地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工作,并将申报材料收集汇总后统一上报省城乡规划学会。省属和中央在湘规划设计单位直接向省城乡规划学会申报。申报材料务必于2006年6月24日前报送省城乡规划学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建设厅规划处 林 琳0731-2212342
省城乡规划学会 邓丽君 0731-5163206
附件:1、建设部办公厅建办规[2005]51号文
2、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个人申报软件下载网址
3、湖南省2004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4、2003年度初始注册申报汇总表
5、2003年度初始登记申报汇总表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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