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青工办字 [2005]2号
各市州青工工委、团委,省直团工委,各行业“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最新颁布的《湖南省省级“青年文明号”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及湘青工字[2004]08号文件精神,从2005年起,省级青年文明号的评选实行年初申报创建集体制度,要求各市州、各行业在每年年初确定本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培养对象,经过一年的重点培养和严格考核,于当年年底从创建集体中择优推荐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对此,各市州、各行业给予了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了2005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的推荐和培养工作。现将各市州、各行业申报的2005年度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名单进行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希望各市州、各行业以创建集体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本地区、本行业的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希望各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高度重视,抓住机遇,严格按照《湖南省省级“青年文明号”管理细则》的要求,扎实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为把我省“青年文明号”活动提高到新的更高水平,为湖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5年度湖南省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名单
湖南省青年职工工作委员会
2005年05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