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办〔2003〕100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人发[2003]24号、25号、26号、27号文件的统一安排部署,今年6月20日我省开始受理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材料。目前各设计单位申报工作已基本结束,我厅开始了审查工作。
我厅审查工作严格遵循人事部、建设部人发[2003]24号、25号、26号、27号等文件要求进行。为进一步核实情况,严格执行考核认定条件,确保考核认定工作准确无误和申报材料真实可靠,经研究,决定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一次全面复核。
各市州设计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复核,并将《注册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材料复核表》于8月4日前报送我厅。中央和省直设计单位申报材料由我厅组织复核。
附件:注册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材料复核表
二OO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设计 执业资格 申报 复核 通知
附件:
湖南省注册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请材料复核表
市州建设局(建委)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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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申报注册执业资格类型 |
业绩复核情况(是否真实及其规模和数量是否符合考核认定条件) |
获将复核情况(是否真实和符合考核认定条件) |
复核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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