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设〔2003〕309号
各市、州建设局(委)、规划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推动勘察设计行业技术进步,鼓励广大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的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优秀勘察设计项目,更好地为国家工程建设服务。根据建设部建质函[2003]199号《关于开展二○○三年度部级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设协字[2003]39号《关于报送二○○三年度建设部部级城乡建设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材料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勘察设计行业继续开展创优评优活动。现将二○○三年度省级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的范围、标准、申报及评选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届评选范围包括:
(一)工业、交通、能源、水利工程(含邮电、农、林等工程,下同)设计,申报项目应是建成后投产运行一年的工程。
(二)城乡建设勘察设计
1、建筑设计:包括民用建筑(不含住宅),一般工业建筑(不含工艺流程复杂、大中型以上成套工艺设计为主的工业建筑)和地下建筑。申报项目应是2002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设计,经竣工验收,并在建成后经过一个冬夏的使用考验的工程。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包括给水、排水、燃气、热力、道路、桥隧、防洪、公共交通、风景园林、环境卫生等。申报项目应是建成后投产运行一年的工程。
3、城市规划:申报项目要求是附表七《优秀规划设计项目申报表》。
4、村镇建设:申报项目要求同“建筑设计”。
5、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设计:申报项目要求同“建筑设计”。
6、城市与工程勘察:包括工程测量与城市测量、工程地质勘察与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与钻井工程。申报项目应是在建成后经过一年使用期的考验。
(三)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凡经国务院各主管部门或省标准设计主管部门审查出版,使用效果显著的可以申报。
(四)我省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建在省外(或境外)的勘察设计项目可以参评;中央在湘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省内勘察设计项目可以参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只评选国内勘察设计单位为主承担的勘察设计项目。
二、评奖等级、评选标准和评奖比例
评奖等级:设一、二、三等奖及表扬奖。
评选标准:申报一等奖的项目,必须在勘察设计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在全省同类项目中居最高水平,并有突出创新,达到或接近国内同期水平;二等奖项目应在上述方面有较大创新,在全省同类项目中居领先水平;三等奖项目应在上述方面有一定的创新,居全省同类项目先进水平;表扬项目应是行业或地区范围内有代表性的优秀项目。
评奖比例:各种级别奖项的获奖总数,不超过该奖项申报数量的1/3,其中一、二、三等奖的获奖比例按1:3:6设定。
三、申报资格
申报项目必须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是由具有法人资格、持有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设计证书的单位,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的优秀勘察设计项目;
(二)申报项目应是按规定批准立项,工程已建成并通过验收已交付使用的项目;
(三)申报项目的设计应该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定额及国家有关建设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
(四)申报项目必须具有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五)申报材料要完整、准确、清晰,且符合申报程序。
四、申报办法与程序
(一)勘察设计单位自评,择其优秀项目,按规定整理好材料,单位盖章,按下列要求上报:
1、工业、交通、能源、水利项目按工程类别分别报省级行业主管厅、局(或行业管理办公室,下同);
2、城乡建设勘察设计、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等项目,省直管的勘察设计单位直接报送省勘察设计协会(城市规划和村镇建设直接报省城乡规划学会),其余单位报所在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二)省级行业主管厅、局和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要组织评委会,按规定要求进行初评,择其优秀项目提出初评意见推荐报省参评。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行业主管厅、局和市、州建设局(建委)推荐参加省级评优的项目,要分类填写评选项目汇总表(见附表一)一式四份。
(二)申报材料
优秀勘察设计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图纸、图片(照片、光盘),具体要求是:
1、申报表一式四份。
项目申报表(见附表二至附表九)请登陆湖南省建设厅网站在线填写打印,表格分为建筑设计、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地下建筑设计、市政公用设计、城市与工程勘察、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和工交能源水利项目。
2、图纸为A3图幅,要能全面反映工程设计状况。要求图线清晰、尺寸标注简洁。图纸内容包括总平面、各主要层平面、主要剖面和立面,图纸数量以完整反映项目内容为准,不接受施工图及施工图复印件。
3、照片尺寸以7寸彩色扩印片为宜,不宜过大。如需放大每项不得超过五张。每张照片应附简要说明。
以上三部分材料按申报表、图纸、照片有顺序装订一式三份报送。
4、电脑幻灯片一般项目需要30张左右,包括实录和图纸两部分内容。实录部分要从室内外不同角度反映项目特征。反映装修设计内容的不宜超过总量的三分之一。
电脑幻灯片要求做成Micrsoft Power Point文件形式。所有申报项目需要交一份电脑幻灯片解说词。有条件的项目可配同期解说。
5、凡申报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七、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应于2003年10月20日以前报省勘察设计协会(城市规划、村镇建设报省城乡规划学会),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事宜分别由省勘察设计协会和省城乡规划学会另行通知。
八、评优与奖励
本年度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州、中央在湘及省直各勘察设计单位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省建设厅、省勘察设计协会、省城市规划学会将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分别组成评选委员会按规定进行评选,评优组织工作分别由省勘察设计协会、省城市规划学会具体负责。
被评为省级优秀的项目,由省建设厅统一公布并予以表彰,对承担项目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颁发获奖证书,作为职称考核晋升依据。
对部分优秀获奖项目,由省建设厅推荐参加建设部或全国优秀勘察设计项目评选。推荐上报的项目按规定补充整理材料后由省建设厅统一上报。
九、评优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主管厅、局、市、州建设局(建委)推荐参加省级城乡建设
优秀勘察设计评选项目汇总表
2、优秀建筑设计项目申报表
3、优秀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设计项目申报表
4、优秀地下建筑设计项目申报表
5、优秀市政公用公用设计项目申报表
6、优秀城市与工程勘察项目申报表
7、优秀城市规划设计项目申报表
8、优秀村镇规划设计项目申报表
9、优秀工交、能源、水利设计项目申报表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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