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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第六次“中英结构工程师资格互认补充测试”的通知
http://www.hunanjs.gov.cn 2003年8月26日 湖南建设网
 

  注工结构秘[20034

 各地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

根据中国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与结构工程师学会(总部设在英国伦敦)签署的《结构工程师资格互认协议》,双方决定将于200419日、10日在中国举行第六次中英结构工程师资格互认补充测试,现将有关报考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测试有关信息

双方参加测试人数限在30人以内,补充测试费100美元/人


  二、报考条件及相关资料

1、报名条件

评估院校建筑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并通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有较好英语水平均可报名。

2、相关资料

报名考生应提供学历证明及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填写报名表(单位盖章)。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03826日至920

2、请各地按照报名条件组织报名,并于2003926日前将有关资料寄回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


  四、人员确定

1、全国管委会将根据地方报名情况组织模拟培训测试,以此确定明年参加补充测试人员名单,其它合格人员将依成绩安排参加以后的的补充测试。

2、模拟培训测试一般每两年或三年举行一次。2003年模拟培训测试拟定于1011日、12日在北京举行。


  五、联系办法

电 话:861068313351

传 真:861068313556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2209

邮 编:100037

联系人:肖俊杰

 

附件:“中国和英联邦国家结构工程师资格互认补充测试”报名表





                 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
                    
二OO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相关链接  
  • 关于加强建筑设计管理预防控制传染性疾病的通知 [2003-07-31 14:34:57]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 [2001-07-25 14:36:07]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2000-09-25 14:33:30]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000-01-03 14: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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