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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城市绿化周”活动进一步加快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
http://www.hunanjs.gov.cn 2005年3月9日 湖南建设网

湘建城〔2005〕56号

 

各市(含县级市)、州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处)、城市比如化办:

 

2002年1月24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开展“城市绿化周”活动的决定》,决定从2002年起,每年的3月12日至18日为全省“城市绿化周”。今年将迎来第四个“城市绿化周”,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今年省委省政府继续做好“八件实事”的要求,更加深入扎实地搞好今春城市义务植树绿化活动,推动全省城市绿化快速发展,通知如下:

 

一、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城市绿化周”活动。各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采用以往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办法,动员组织有法定义务的城市居民搞好城市义务植树。要主动汇报,依靠领导,全面动员,精心组织。要精心制定“城市绿化周”实施方案,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城市绿化周”期间,要选择适当时间,安排好由当地主要领导参加的集体植树绿化活动,示范动员。要按照城市绿化规划和建设计划,安排好植树绿化场地,搞好绿化种植设计,组织好树苗供给和绿化施工调度,提高义务植树活动效益。要继续采取“义务植树登记卡”等办法和措施,提高适龄居民的尽责率。要依法对城市居民履行义务植树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任务好、在城市绿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总结表彰;对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适龄居民,依法收取以资代劳费(绿化费),专款专用于城市绿化建设。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加强指导,讲求实效,确保城市绿化成果。要紧密结合构建和谐社会和今年省委省政府“八件实事”中对各市下达的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任务,把“城市绿化周”活动与全年城市绿化工作目标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增加城市绿地,提高建成区绿地率。特别要注重搞好中心城区、公园、街道、广场、滨江滨湖地带、城市出入口和居民生活区的绿化。城市园林专业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提高植树绿化的成活率和保存率,提高城市绿化环境和生态效益,为广大市民营建生态良好、美观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三、科学设计,精心建管,努力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要结合创建“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和“园林式小区”、“园林式单位”,严格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严格实行“绿线”、“绿章”管理制度,精心建设,强化管理。要把春季义务植树同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与塑造城市个性结合起来,点、线、面、带、环结合,城区郊区联动,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兼顾,注重物种的多样性、生态上的科学性、配置上的艺术性、风格上的地方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功能上的综合性,高水平地搞好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努力营建更多的园林绿化精品工程,整体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创建具有浓厚的湖湘地理和文化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市。

 

各地开展“城市绿化周”活动和春季城市绿化的重要新闻、经验或问题,请及时告知我们。总结材料(表格附后)请于4月10日前报送到我厅城建处,以便我们综合汇报并通报全省。

 

联系人:梁 祖 华

  活:0731-2212697

  真:0731-2212782  2214253

 

 

湖南省建设厅

OO五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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