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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www.hunanjs.gov.cn 2004年4月1日 湖南建设网

湘建城〔2004〕125号

 

 

各市(含县级)、州建设局(建委)、城管(建)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处):

现将《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照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条件和申报评选程序,做好省优工程的初审和申报工作。通过开展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工作,推动我省城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的提高。

 

  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申报评选的时间和有关事项,由省园林绿化协会另行通知。

 

 

湖南省建设厅

OO四年四月一日

 

  

 

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升城市品位,发挥投资效益,提高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增强精品意识,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创优质工程,促进我省城市园林绿化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简称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是在省建设厅直接领导下评出来的,为本省园林绿化工程的最高荣誉奖。

   

  第三条  “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由省建设厅颁发证书,暂定每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  “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参评项目包括:公园、广场、小游园、街头绿地、道路(含风光带)绿化、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等各类园林绿化工程。其工程投资额应在50万元以上,绿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第二章  申报条件及程序

 

第五条  申报“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行业标准,工程验收合格。

 

(二)规划设计水平较高,施工精细,苗木健壮,设施完好,运行正常,建筑小品得体,设置合理,整体环境协调,建设单位满意。

 

(三)植物配置合理,养护管理到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良好。

 

(四)设计和施工资料齐全,数据真实可靠。

 

(五)申报过程经过一年以上养护期检验。

 

第六条  “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的申报采取自愿原则。由承担工程的园林绿化施工单位,向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多个施工单位参加施工的工程,由承担主体工程或工程量最大的企业牵头联合申报,每个工程最多只报3个企业。

 

第七条  市州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申报单位上报的全部资料认真进行审查,并在申报表中出具初审意见,一式四份报湖南省建设厅。

 

第三章  申报材料

 

第八条  “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资料总目录;

 

(二)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申请表;

 

(三)工程计划任务书、工程报建批件复印件;

 

(四)工程设计图纸(包括现状图)、设计总平面图、竖向图、效果图、重点景观图,水、电工程图,植物配置图,说明书等);原设计方案有变更的,要附变更说明书;

 

(五)工程概况和介绍工程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

 

(六)工程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七)工程竣工的总面积图和竣工结算书;

 

(八)工程全面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九)工程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复印件。

 

第四章  评审程序及奖励

   

  第九条  申报的工程项目,经市初审合格后,由湖南省建设厅组织专家核查小组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条  现场核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听取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养护管理单位、使用单位关于施工及质量情况的介绍。

 

  (二)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水平。

 

  (三)查阅工程有关资料,包括立项报告、审批文件、质量技术资料、管理资料等。

  

  第十一条  专家核查小组对所查工程写出审查报告,并经全体成员签字后报湖南省建设厅。

 

  第十二条  湖南省建设厅组织园林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评委同意通过,确定最终获奖项目。评奖项目分优质、优良、参评。

 

  第十三条  由湖南省建设厅对获奖工程颁发奖牌和证书。

 

  第十四条  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的具体组织工作,委托省园林绿化协会办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湖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标准

(试行)

 

序号

                 

评分

1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申报资料齐全,设计施工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设计水平较高,按批准图纸施工,监理、验收、管理工作到位,整体景观效果良好。绿地面积占陆地总面积70%以上。

25分

2

地形处理:尽量利用原地形地貌,地形处理自然合理,草坪、地被植物平整、整齐,四季常青,无坑洼积水。

15分

3

绿化配置:多用乡土树种,以乔木为主,并做到乔、灌、花、草、藤合理配置,注重物种多样性,速生与慢生、常绿与落叶树种科学合理搭配,富于季相变化,体现人工植物群落。

20分

4

苗木质量良好,各种苗木花草生长健壮,无病虫害,养护管理工作精致。苗木成活率在95%以上,无裸露地面。

10分

5

绿地附属设施工程、设计位置、体积、色彩合理,与周围环境协调,质量验收符合相关标准与规定,喷泉、喷灌均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

20分

6

新建绿地应具有节水、节能、节肥的特点,提倡采用高新技术和新型材料。

10分


相关链接  

  • 关于举办“湖南省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2003-08-18 15:47:52]
  •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2003-08-08 15:46:45]
  • 关于2003年全省“城市绿化周”活动和春季城市绿化情况的通报 [2003-06-05 15:45:36]
  • 关于开展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岗位培训的通知 [2003-06-05 15:44:30]
  • 关于对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进行年检的通知 [2003-05-09 15:42:48]
  •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2001-02-16 15: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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