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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建设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 为了加快建立完善的城市市政公用基础建设管理机制,规避投融资风险,明确建设资金筹集、使用与偿还的责任关系,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明电[2003]64号“关于做好城镇基础设施项目打捆申请开行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厅负责“指导督促没有成立城建投资公司的市、州、县(市、区),按《公司法》和投融资体制改革要求,成立独立企业法人性质的城建投资公司”,并结合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我厅于今年5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城镇基础设施项目打捆申请开行贷款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市、州、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牵头协调,按照《公司法》和投融资体制改革要求,尽快成立独立法人性质的城建投资公司,代表政府行使城建项目投资主体职能,实行市场化运作,享有独立的项目建设、经营和管理权利,并承担项目建设的资金偿还等责任”。到目前为止,我省各市、州、县已成立城建投资公司约32家(名单附后),部分市县也正在抓紧筹备组建。
组建城建投资公司,是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深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通过近几年部分城市的有益尝试,由城建投资公司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立项申报、资金筹措(包括招商引资、银行贷款等)、建设、经营管理等,并归口建设行政部门,有利于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分轻重缓急,分步实施;有利于建立政府调控、财政监督、建设部门实施的有效运行机制;有利于通过对存量资产的综合运作,实现国有资产的滚动增值。希望还未组建城建投资公司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抓紧工作,争取在年底前组建完成,挂牌运作。
二OO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湖南省各市、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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