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划编制单位资质重新核定评审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城市规划编制资质核定及换证工作的通知》(建规函[2008]17号)和《关于开展全省城市规划编制资质核定及换证工作的通知》(湘建办[2008]17号)的要求,厅政务中心按规定程序组织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在湖南建设网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解放中路88号
邮 编: 41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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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厅政务中心
二○○八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