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的通知
各建筑业施工企业:
根据建设部会议精神,请未赶上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的人员,于4月15日前按湘建办[2007]183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此次补报系最后一次,逾期不再受理。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