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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第五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意见情况公示
[公示截止日期为:2008-11-7]
关于2008年第五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审查意见情况公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对2008年第五批共计2家招标代理机构的核准和延期进行了受理和审查,现将初审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08年10月27日至2008年11月7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省管企业直接报送建设厅政务中心;市属企业经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建设厅政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详细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解放中路88号
    邮      编:410011
    联系电话:0731—4455861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七日